澳门是历史悠久的国际自由港,无外汇管制,资金可自由进出;税制简单,企业主要缴纳所得补充税(利得税),税率最高12%,且不征收增值税。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法享有所得补充税免税额。澳门同时是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的平台,并可叠加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策,便于企业衔接粤港澳大湾区与海外市场。
拟用公司名称(商业名称):须以中文或葡文任一正式语文表述,可另加英文名称,并先取得"商业名称可予登记证明"(查名);股东及行政管理机关成员身份证明(身份证或护照)、婚姻状况声明(如适用);经澳门律师或公证员认证的公司章程;澳门本地注册地址证明;股东须填写打击清洗黑钱预防性义务声明;以及符合澳门《商法典》及行业许可要求的业务说明。
时间:官方服务承诺,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,自下一个工作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商业登记审批(不含名称查核与文件准备时间);整体含查名、公证等通常约 2 至 4 周。费用:政府首次登记费按公司资本额计——不超过 10 万澳门元收 300 澳门元,超过 10 万至 100 万澳门元收 1,000 澳门元,超过 100 万澳门元收 3,000 澳门元(以澳门登记公证机关最新公布为准)。资本:澳门有限公司依法最低公司资本为 25,000 澳门元,至少四分之一须以现金缴付,无需一次性全额实缴,具体金额可在章程中载明。
取得商业登记证明后,可制作印章、开立银行账户,并须依法进行年度申报(通常每年4至6月提交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)与税务申报。澳门自2019年起已取消营业税,企业主要税种为所得补充税,对符合条件者亦可依法申请境外来源利润豁免。需要提示的是,澳门原有的离岸公司制度已于2018年废止,新设公司均按一般有限公司登记,不应再沿用"离岸"表述。深圳市普来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可协助对接澳门持牌机构,提供地址挂靠、法定秘书及后续年审、记账报税等一站式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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